- 邹县发电有限公司#7炉空预器蓄热元件改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邹县发电厂项目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7炉空预器蓄热元件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邹县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0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4.资格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5.业绩要求:近6年(2015年1月1日及以后)必须具备不少于3个单机容量为10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空预器整体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技术协议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签字页、联系人方式等主要信息)。一份合同及技术协议视为一份业绩。 6.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7-27 14:40到2021-08-0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7-27 14:40到2021-08-06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