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运营调度中心桩基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郑州市高新区梧桐街 100 号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标段名称:河南电力有限公司郑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运营调度中心桩基检测项目。
招标范围:郑州燃机新能源运营调度中心项目桩基约 548 根预制混凝土空心方桩桩基承载力检测。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1000 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 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 安全要求:
6.1 未被列为供应商“黑名单”或“严重不良行为”且在惩戒期内的。
6.2 投标人在近 3 年(投标截止日前 36 个月--“释义同下”)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6.3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三年无事故证明,或投标人承诺函)。
7.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投标单位股权结构的企业图谱等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或单位高管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 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及高管关系图谱等 证明材料)。
8. 投标人与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法律纠纷。
9.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信用中国查询不得存在失信行 为,或存在严重违约、串标、非法取得中标类行政处罚,且在惩戒期内的。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不再澄 清)1. 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检测一级资质。且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 计量认证》。
2. 投标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须承担过两个及以上桩基检测业绩(含静载、高应变动测法检测)。
3. 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至少一个桩基检测项目经理业绩。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 接受现场购买。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7 月 23 日至 2021 年 7 月 28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