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
1. 招标条件
芮城县陌南镇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送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进行预公开招标。
本项目为预招标采购,须经投委会通过,备案完成,则芮城县陌南镇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送出工程采购生效,如不通过,则芮城县陌南镇15MW分散式风电项目送出工程采购无效,中标人承担采购无效的风险,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单位:芮城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位于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学张乡一带,拟建风电场场址位于中条山南部,原始地貌为山前冲洪积平原,地表多雨水冲蚀沟壑,地形整体起伏不大,地表多为农田、杂草及灌木。场区内地面高程650~800m之间。本工程拟安装4台3000k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5MW,轮毂高度140m,采用一机一变接线方式,集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
本次线路工程为新建风电场35kV升压站至国家电网华岳110kV变电站的单回35kV线路,路径长度19.5公里,其中架空路径18.9公里,电缆路径0.6公里;导线选用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选用单根OPGW-24芯光缆,电缆选用ZR-YJV62-26/35-1*300。
施工工期:2021年8月30日-2021年11月15日全部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12月1日前完成线路并网带电工作。
本工程与主体工程的分界点以35KV开关站出线龙门架(不含龙门架,但包含与龙门架连接的金具)为界,与龙门架之后的架空导线、铁塔、吊装件、金具等归本标段,主体工程承包人配合分界点检查接线的是否正确。
招标工程量内容:
(1)新建35KV开关站-110KV华岳变电站线路路径范围内71基铁塔的土方工程、建筑工程、混凝土工程、电缆工程、接地工程、杆塔组立及架空线路工程、附属工程;
(2)对侧间隔部分:电气一次、电气二次、芮城220kV变、通信部分、土建部分工程。
(3)按照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应完成的建筑、安装及电气、线路的检验、检测项目。
(4)本工程所有杆塔标示标牌制作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杆塔标号牌、警示牌、防护栏等)。
(5)负责本工程35kV输电线路投运、通信施工及设备调试、保护调试、消缺等工作。
(6)承包方负责组织完成本工程各阶段的电力工程质量监检,发包方配合完成。所有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7)负责本工程的并网送电、及其他一切与电网协调的相关工作。
(8)投标方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线路跨越、穿越原有各电压等级线路、道路、河流、绿化、高大树木以及施工临时便道等不利因素,与此有关的青苗补偿费、征地、临时用地、阻工协调费、相关接网费用等(不限于此)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9)本工程全部设备和材料由承包人提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输变电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叁级、承试叁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3项35KV等级及以上送出工程施工业绩,独立承担或合同范围内包含均可(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类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备3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能够证明项目经理身份,或公司任命项目经理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26日9时起至2021年7月31日17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