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升级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智慧能源西宁分公司位于青海省西宁市甘河工业园东区,距西宁市35公里。智慧能源西宁分公司两台余热机组及公用辅机控制系统由于机组建设时间早,目前存在设备自动化水平低下、设备老旧不易维修、控制系统超期服务、控制系统种类繁杂、控制系统自动化水平低,落后的自动化水平已不能适应实际需求,控制系统整体性能和技术现状难以保证机组长期安全稳定运行。本项目对智慧能源西宁分公司余热机组及公辅系统控制系统进行改造,实现预热机组及公辅系统控制系统DCS一体化集中控制。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2.1.1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包含:
1)DCS系统设计。
2)现场设备改造设计。
3)控制室改造设计。
4)电缆桥架及电缆设计
1.2.1.2 DCS系统软、硬件设备、现场设备改造所需设备、控制室改造所需设备、工程所需电缆及辅材的选型、采购、安装。
1.2.1.3控制系统控制策略设计、逻辑搭建、画面绘制、系统调试及与就地设备的联调。
1.2.1.4原有控制系统的拆除。
1.2.2主要工作内容
1.2.2.1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及采购,包含:
1)DCS系统:
a)DCS系统构架、配置及布置设计。
b)DCS系统设备(包括辅材)选型及采购。
c)“电力元素”KKS编码编制。
d)汽机控制系统、余热锅炉控制系统、汽机公共部分控制系统、脱硫除尘控制系统、化学控制系统、循环水泵控制系统、减温减压站控制系统、加压泵站控制系统、换热站控制系统改造完成后的控制策略及控制逻辑设计。
2)现场设备改造设计及设备采购。
a)现场电气回路改造电气原理图设计。
b)现场电气回路接线图设计。
c)就地设备控制柜布置方案。
d)新增测点选型及安装位置选择。
e)测量元件及电气回路改造所需设备(包括辅材)选型及采购
3)控制室改造设计及设备采购。
a)控制室分隔设计。
b)仪表墙设计设计及设备选型。
c)控制室分割所需设备(包括辅材)及仪表墙设备(包括辅材)采购。
4)电缆、电缆桥架及辅材设计及采购。
电气回路改造及新增测点所需电缆及各类辅材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并设计电缆敷设线路。对原有测点所使用的电缆最大程度利旧,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原敷设电缆无法继续使用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电缆,投标人负责重新敷设。
以上设计及设备(辅材)选型应满足《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就地设备安装、管路、电缆设计技术规定》、《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火力发电厂热工控制系统设计技术规定》、《火力发电厂辅助系统(车间)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并出具正式、完整的施工(竣工)图纸及资料。
1.2.2.2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安装及调试内容包括:
1)DCS系统
对余热机组及公辅区域(包括:汽机控制系统、余热锅炉控制系统、汽机公共部分控制系统、脱硫除尘控制系统、化学控制系统、循环水泵控制系统、减温减压站控制系统、加压泵站控制系统、换热站控制系统)原有控制系统机柜进行拆除并将新采购机柜按要求安装、接线及调试,最终完成72小时试运行。
2)现场设备改造
a)电气动力设备控制回路改造。
当前现场动力设备均没有硬点信号接入控制系统,此次现场设备改造需将原有电气回路通讯方式拆除并通过硬接线接入DCS,接线完成后对接入DCS系统的控制回路进行调试,增加远程启停指令和关键状态信号实现辅机的集中控制及自动控制、联锁保护。最终完成72小时试运行。
现场电气回路改造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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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现场测点的改造。
工艺系统增加部分测点,另外对现场部分涉及重要保护和监视的仪表进行更换。将所有新增及原有测点加入计算控制逻辑中进行调试,实现设备可根据机组运行工况参数变化进行自动调节。最终完成72小时试运行。
现场测点改造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1号炉汽包电接点水位计 |
1 |
现场测点改造 |
2 |
2号炉汽包电接点水位计 |
1 |
现场测点改造 |
3 |
1号炉汽包差压液位计 |
1 |
新增现场测点 |
4 |
2号炉汽包差压液位计 |
1 |
新增现场测点 |
5 |
1号炉进口烟气氧量 |
2 |
新增现场测点 |
6 |
2号炉进口烟气氧量 |
2 |
新增现场测点 |
3)控制室改造。
将原有余热控制室分隔为独立的集中控制室、电子设备间、工程师室,同时在余热集中控制室安装数字化仪表墙。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东区
1.2.3.2项目工期:本项目总工期:90天,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09月1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发包人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施工资质,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工作,拟委托单位资质证件可在合同商谈时提供。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必须为设计单位在册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2)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必须为设计单位在册人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3)设计负责人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至少1个已完工的火电企业的新建、扩建或技改项目控制系统测点数在5000点以上的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内容含测点数量)。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1年7月23日~2021年7月29日 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