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金陵电厂一日经营核算平台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金陵电厂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有2台1030MW燃煤发电机组。工程建有50000吨级煤码头一个(兼靠70000吨)和1500吨级综合码头一个。输煤系统胶带输送机参数为:卸煤线B=1800mm,V=3.50m/s,Q=3000t/h;上煤线B=1400mm,V=2.50m/s,Q=1500t/h。卸煤线设置两台桥式抓斗卸船机和10条皮带机,上煤线设置两台堆取料机、四台活化给煤机和9条皮带机。脱硫系统为一炉一塔设置,包括烟气系统、SO2吸收系统、石灰石浆液系统、石膏排出系统及废水处理系统,主要构建筑物有吸收塔、WGGH、脱硫综合楼、石膏脱水楼及废水处理楼等。除灰系统主要为一炉一套电除尘、输灰仓泵、6台输灰空压机、3座灰库及附属设施、一炉一座渣仓,渣水公用系统等。
招标范围:针对金陵电厂,开发出一套符合金陵电厂机组和区域特点的一日经营核算平台,包含但不限于系统软件平台建设、应用软件平台建设及相应的设计、开发、实施,以及对各业务应用系统的集成、相关平台软件、技术支持、培训、质保服务等。详见技术规范。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本项目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上线运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双软企业证书,以上资质均须提供相关证书影印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个及以上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电厂智能燃料系统或实时成本分析系统或营销辅助决策系统项目的业绩(须上传扫描件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