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四川珙县发电有限公司优化用水及水污染防治改造工程建安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水务所承接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资质要求: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承担过2次及以上300MW电厂水务或环保改造工程,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独立完成标段范围内各项工作的能力。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市政专业)资格证书。 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8-2020年内必须具有至少两项水处理工程相同或相近的已完工程业绩,必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工程内容、签字页)。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10.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7-20 17:30到2021-07-2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7-20 17:30到2021-07-26 17:00。 |
优化用水及水污染防治改造工程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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