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销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临清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销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清市工业园区临清热电有限公司厂内。
2.2机组容量:2 台 350MW 机组。
2.3期限:1 年。预计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具体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次粉煤灰、炉渣的销售,粉煤灰销售量约 15 万吨、炉渣约 2 万吨。因保证机组安全运行,以及统筹考虑投标方的消纳能力、环保处置能力、支付货款及时性等情况。实际合同执行时粉煤灰、炉渣销售量与本次招标量相比有可能大大超出或者减少,但均不影响粉煤灰、炉渣销售单价,并根据实际外运量据实进行结算。计量以招标方电子汽车衡检斤为准(计量衡额定称重为150 吨)。 投标方正常情况下必须全部采用全封闭专用罐车运输粉煤灰,炉渣必须采用封闭运输车辆运输干渣,特殊情况必须放湿渣时,投标方应提前在渣仓处装设除尘雾炮机降尘,所使用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要求以及环保要求;粉煤灰、炉渣在外运时必须满足环保要求。投标方必须有能力及时组织运输车辆,满足可靠运出, 不出现高料位现象(临清公司灰库料位不超过 11 米),正常运行期间灰库粉煤灰料位保持在 5 米以下,炉渣不能影响正常的设备生产运行,渣仓最高料位不超过 5 米。投标方安排人员负责协助操作及设备检查工作,全面负责灰库和渣仓内部、周围地面、涉及的路面、沟道、泵坑清理和卫生清扫、冲洗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提供本公司通过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3.2.2投标人必须有本单位固定的生产场所、设备,并且以粉煤灰作为生产原料。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小于 2 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封闭储存场地的证明材料
(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封闭储存场地租赁协议或者封闭储存场地房产证明或者封闭储存场地资产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
3.6.1.被列入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3.6.2.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
3.6.3.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 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6.4.被 法 院 列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3.6.5.在信用中国官网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6.6.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3.6.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6.8.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
3.6.9.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的;
3.6.10.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且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总额的(查询网址:当地企业信息网);
3.6.11.被 法 院 列 为 被 执 行 人 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3.6.12.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内容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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