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区定连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四偏心、三偏心蝶阀等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区定连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四偏心、三偏心蝶阀等采购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模: 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州热电”)目前主要承担向兰州市区供热任务。本次改造新增供热面积主要有高新区定连园区、卧龙川工业园,合计约722.5万平方米。本期拟新建厂内第二热网首站规模考虑高新区定连园区、卧龙川工业园722.5万平方米供热面积及预留生态创新城20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本期首站建设基本方案为土建结构一次建成(包含生态创新城预留厂房及设备基础),首站内设备、管道,厂区内热网循环水管道安装建成(接口原则厂界围墙外1.5米)仅满足定连园区、卧龙川工业园供热面积需求。拟采购本项目大口径蝶阀及特殊调节阀门。
2.3 建设工期: 2021年10月20日具备调试条件
2.4 标段划分: /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次采购热网首站、厂外#1、2隔压泵站、小区换热站内四偏心双向全金属硬密封蝶阀、三偏心双向承压全金属硬密封调节旋球阀、三偏心双向承压全金属硬密封旋球阀及蝶阀、薄膜气动调节阀(具体数量参数见本文件供货清单)。
2.6 交货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金崖镇窦家营10号华能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及厂外长输管线#1、2隔压泵站、小区换热站落地交货。
2.7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完成全部设备供货至现场落地交货。(具体供货顺序及时间由招标人通知按需求陆续供货到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 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不少于3项300MW及以上火电厂或热力公司电动旋球阀或电动蝶阀设备(DN≥1000mm)供货业绩,且合同金额均不少于100万元,以合同扫描件为准(包括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19日9:00起至2021年07月25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