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金属复合保温墙板及屋面板材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 工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3 招标规模:新建1台15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配1台40MW高温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机组冬季低真空供热,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4 招标范围:锅炉厂房紧身封闭墙板(不含檩条等结构件),汽机房和BC间封闭墙板(含檩条等结构件)、汽机房和BC间屋面板、附件及屋面天沟(含设计)、输料栈桥封闭墙板及附件,主厂房和锅炉房LOGO等施工图和竣工图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供货和指导安装,包括技术服务、培训,直至所有墙板安装消缺完成、性能保证、达标投产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金属复合保温墙板及屋面板材料采购项目标段包1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金属复合保温墙板及屋面板材料采购项目标段包1
(1) 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2项单机容量40MW及以上发电厂的主厂房彩色涂层钢板围护系统或建筑面积2万平米以上且建筑高度30米以上的大型工业与公共建筑外围护项目的业绩,业绩应是投标人的,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业绩无效,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19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7月25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