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卸煤系统和储煤场地扩建工程-2个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相关项目福建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卸煤系统和储煤场地扩建工程-2个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1、土建工程圆仓标段 建设地点:福州市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可门电厂三期规划场地内。 规模:福建可门电厂原规划容量为8×600MW燃煤机组。一期工程总体规划将电厂厂区总平面布置分为两个单元,按4台机组为一个单元进行规划。第一单元公用系统按4×600MW机组考虑,已建设完毕;第二单元按4×600MW机组进行初步规划,本次将电厂第二单元规划容量改为4×1000MW燃煤机组,三期建设2×1000MW燃煤机组(同步建设尾部烟气脱硫和脱硝装置),留有再扩建2×1000MW燃煤机组条件,做到一次规划、分期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3#圆形料仓、4#圆形料仓、C-13A/B栈桥、C-14A/B地下廊道/栈桥基础、宿舍建设等土建施工。 2、土建工程转运站及其它标段 建设地点:福州市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 规模:福建可门电厂原规划容量为8×600MW燃煤机组。一期工程总体规划将电厂厂区总平面布置分为两个单元,按4台机组为一个单元进行规划。第一单元公用系统按4×600MW机组考虑,已建设完毕;第二单元按4×600MW机组进行初步规划,本次将电厂第二单元规划容量改为4×1000MW燃煤机组,三期建设2×1000MW燃煤机组(同步建设尾部烟气脱硫和脱硝装置),留有再扩建2×1000MW燃煤机组条件,做到一次规划、分期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TT-6转运站、TT-7转运站、C-12A/B栈桥、C-18栈桥、C-19地下廊道/栈桥、输煤电控楼、含煤废水处理站、煤泥沉淀池、制样间、TT-3转运站改造(土建部分)、一期电控室改造(土建、装饰部分)、厂区平整、道路、场坪等土建工作。外购土方及运输。本标段建构筑物的防雷、接地的材料供应及施工。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8.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至少1个圆形料场土建工程完工业绩(完工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土建工程转运站及其它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8.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至少1个输煤系统土建工程完工业绩(完工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备注2: 土建工程圆仓标段、土建工程转运站及其它标段这2个标段间遵循“互斥原则”即可兼投但不兼中。 投标单位可同时投这2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1个标,评委会在评标时如果发现某单位所投这2个标段都是第1名,则推荐其为土建工程圆仓标段预中标人,该标段排序第2的为其备选预中标单位。 土建工程转运站及其它标段由此标段排第2名的投标人递补为预中标人,备选预中标单位为此标段排序紧随其后的下1个单位。 如果出现预中标人弃权的情况时,排位顺序依次递补。此时仍按照上述规则排序确定预中标人和备选中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7-17 16:00到2021-07-23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7-17 16:00到2021-07-23 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