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泄水巷沉淀池清仓设备(带式输送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模: 8.00Mt/a
2.3 项目概况: 核桃峪矿井设计设置泄水巷,将工作面涌水经由泄水巷进行集中,通过沉淀后,再排至主排水泵房水仓。考虑泄水巷定期清理,设计了水仓自动清挖系统,包含煤水分离慢速刮板机、带式输送机、煤泥脱水系统及矿用挖掘式装载机,其余设备目前已采购完毕,现开展配套的带式输送机采购工作。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核桃峪煤矿盘区泄水巷带式输送机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盘区泄水巷带式输送机5套(运输能力:80t/h,胶带宽度:B=0.8m,ST/S800煤矿用钢丝绳芯阻燃输送带输送机长度:约605.855m);具体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附表A1.供货范围”及技术文件部分内容。
2.6交货地点:核桃峪煤矿现场指定地点交货。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带式输送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厂家唯一授权证明文件,且提供厂家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2017年 1 月 1 日至今)矿用输送机供货业绩至少1项(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须包括首页、能反映产品类别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