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本海门电厂5、6号机组项目(汕头电厂迁建)(2×1000MW)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专题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海门电厂5、6号机组项目(汕头电厂迁建)(2×1000MW)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专题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2.2项目简介:
汕头海门发电有限公司根据广东省电力市场需求以及淘汰落后产能,提高机组效率,充分发挥自身海门电厂优越的扩建条件,拟建海门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汕头电厂迁建)。本项目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海门电厂5、6号机组项目(汕头电厂迁建)(2×1000MW)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专题技术咨询服务。
2.3招标范围:
2.3.1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勘察工作)编制及评审工作,组织召开可研审查会,承担可研审查会务工作,且配合完成可研报告收口后并取得收口审查意见。
2.3.2项目开工前必要的支持性专题的编制,并通过审查、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如需批复)。专题包括以下内容:(1)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2)规划选址评估报告;(3)用地预审意见申报材料。(4)项目核准报告;(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6)节能评估报告;(7))安全预评价报告;(8)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9)水土保持方案报告;(10)水资源论证报告;(11)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12)海域使用论证;(1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14)文物保护专题报告;(15)用地压覆矿产评估;(16)接入系统报告(含路径规划);(17)输电规划报告;(18)防洪评价报告(含岸坡稳定安全评价报告);(19)设备大件运输可研报告;(20)水质全分析报告。(21)用海预审意见申报材料。(22)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报告,具体名称和内容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增减。
2.3.3创新专项报告编制。专题包括以下内容:(1)多能耦合一体化能源基地规划(电源侧存量及增量多能互补可行性研究);(2)碳减排方案选择;(3)煤源与燃料适应性评估;(4)智慧电厂建设研究;(5)污泥掺烧必要性分析;(6)机组供热能力及供热必要性分析;(7)机组深度调峰适应性研究;(8)机组性能指标先进性研究等(具体名称和内容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增减)。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4项目工期
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可研报告送审稿提交,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可研报告评审,2021年10月20日前取得评审意见。
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可研报告收口。
项目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要求满足本项目2021年12月通能集团投委会投资决策、核准即开工的工期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海门电厂5、6号机组项目(汕头电厂迁建)(2×1000MW)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专题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2投标人2016年01月01日至今(以项目投产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台1000MW等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勘察设计或EPC总承包投产机组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页、合同范围页、签字页、投产证明文件等)。
3.2.3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至少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负责过1个1000MW等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机组勘察设计项目,提供业绩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16日9:00起至2021年7月22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