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伊敏露天矿煤炭生产补套完善项目—地面生产系统完善-露天网供回水系统扩容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伊敏露天矿煤炭生产补套完善项目-地面生产系统完善项目》的配套项目,根据生产实际需求,对院外原输煤系统露天供热管网进行完善。
工程具体招标内容:
本工程包括新建采暖管道安装部分和既有采暖系统管道维修更换两个部分,其中:
1.新建部分:
本工程新建部分采用直埋预制保温管管道安装工艺和部分管道采用架空安装工艺。包括直埋与架空安装D630*9管道378米、安装各类阀门5个、焊制D600等径三通1个、安装各规格焊接弯头14个。浇筑钢筋混凝土固定支架6座、浇筑和砌筑各类井室2座、过公路处需顶管,套管采用预制混凝土DN1000管,计50米2处。拆除直埋DN500管道10米,安装直埋DN500管道60米,安装DN500焊接弯头6个。
2.既有采暖系统管道维修更换部分:
对原地面生产系统院外既有采暖系统管道进行更换。主要包括伊敏电厂院外地面生产系统建筑物的采暖系统24个分支进户管网,管径分别为DN40~DN150不等。现分支管网主要采用直埋安装工艺,本工程对既有采暖系统管道维修更换部分主要包括对既有直埋管网的土方开挖、原管道拆除和运输(招标人指定物资存放地点)、新管网和阀门更换安装等工程。
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类型:工程。施工总承包,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近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投标人应至少提供3项且每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与本工程类似的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的扫描件,并提供业绩项目竣工报告(合同扫描件至少应能够反上述内容)。
3.2.3其它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安全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件,须提供上述人员本单位不少于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3.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