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采暖换热机组及闭式水装置设备采购招标人为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由华能肇东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厂址位于肇东市石坚村37号,G301省道旁。
2.2招标范围:采暖换热机组及闭式水装置设备,范围包括采暖换热机组及闭式水装置设备,范围包括汽水热交换机组、补水定压机组、生活热水换热机组、闭式水集装装置及附件等。
2.3交货期:投标方应在8月20日前将设备送至华能肇东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原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2级及以上,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板式换热器检验证书或报告;具有 A4 级及以上板式热交换器产品安全注册证书;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出具代理制造厂家授权书,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原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2级及以上,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板式换热器检验证书或报告;具有 A4 级及以上板式热交换器产品安全注册证书;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一品牌生产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只接受生产商投标。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提供2套发电厂采暖换热机组或闭式水装置设备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