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丁庄镇
一、招标条件
本德州丁庄水库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浮体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德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德州丁庄水库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浮体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丁庄镇;
2.2 规模:120MW;
2.3 建设工期: 5个月;
2.4 标段划分: 德州丁庄水库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浮体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采购设备名称为全浮体;数量为120MW(组件拟采用535Wp及540Wp单晶双面双玻组件各60MW,尺寸约为2284×1133×35mm,各投标厂家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及各自所投产品尺寸自行计算各部件数量,满足项目竣工图阶段建设需求,投标人需考虑相应的风险);技术规格:浮体平均壁厚≥3mm,最低值≥2mm,密度>0.94 g/cm3。漂浮系统处于极端情况下,单个基座浮体、通道浮体能满足相应的承重要求,同时正常负重(指单个浮体承担组件重量约32.5Kg、逆变器重量约90Kg左右)情况下,组件下边缘距离水面高度不低于200mm。要求基座浮体安装组件后与过道浮体吃水位置相同;同时逆变器安装浮体(含支架)除满足逆变器厂家安装要求外,还需考虑必要的浮力、稳定性及结构强度;
2.6 交货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丁庄镇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 2021年10月10日前全部供货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本标段内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累计30MW及以上水上光伏工程的浮体供货完成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主责单位,由主责单位全面负责联合体内部协调和相关标段承包人的配合工作。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