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乌弄龙水电站扑弄承包商营地、监理营地、索道桥及附属设施拆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工期:从2021年09月01日至2022年02月28日。
2.3 招标规模:乌弄龙水电站是澜沧江上游河段梯级开发的第二级电站,下游为里底水电站,上游为古水水电站。坝址位于云南省维西县巴迪乡,坝址下距里底水电站约19km,维西县县城约125km;上距德钦县城约90km(接214国道),目前乌弄龙及里底水电站均已完成下闸蓄水验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乌弄龙水电站扑弄营地位于乌弄龙电站坝址下游澜沧江右岸约9km的扑弄台地上,主要由监理营地、承包商营地、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室外工程等部分组成。营地总占地面积约31421.82m2。 4、6号索道桥位于澜沧江乌弄龙电站坝址下游9km左右,连接德维二级路和扑弄营地的跨江索道桥。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迪庆州维西县巴迪乡乌弄龙水电站;本项目主要工作范围包括:乌弄龙水电站承包商营地、监理营地、污水处理厂、水处理厂、4#、6#索道桥等建筑设施的拆除与清运、废旧金属材料及设备回收处理等相关工程。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乌弄龙水电站扑弄承包商营地、监理营地、索道桥及附属设施拆除工程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附相关证件复印件。
3.2.2 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附相关证件复印件。
3.2.3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2.4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5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完成1 项及以上类似拆除工程,并附有效的合同证明材料(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反映合同内容及日期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7月14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7月20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