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中央空调系统密闭式冷却塔设备采购【重新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洋浦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中央空调系统密闭式冷却塔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模: 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2.3 建设工期: 2020年12月28日~2022年9月8日
2.4 标段划分: 中央空调系统密闭式冷却塔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中央空调系统密闭式型冷却塔3台,单台冷却塔循环水量≥500m3/h;系统阻力≤80kpa;冷却塔综合噪音≤85dB;单台冷却塔运行总重量≤30000kg;电源:AC380V/50Hz;3台密闭式冷却塔总外形安装尺寸(长×宽)不大于:23000mm×6500mm;进/出水温差≥5℃,出水温度≤32℃。
配电控制柜应提供DCS控制系统所需的远方控制的接口,其中提供给DCS控制系统的反馈信号应为无源干接点信号或4~20mADC标准电流信号,控制柜同时能接受DCS控制系统发送过来的无源干接点的启、停指令信号;配电控制柜应包含随机组配供的仪表、执行机构等设备的供电回路。
电动蝶阀的电源由投标人配电控制柜匹配提供,配电控制柜内应预留相应的接线端子。
冷却塔自带基座,投标方需根据设计院结构的条形基础设计冷却塔基座。机械通风冷却塔型式为逆流式钢筋混凝土架构玻璃钢冷却塔。
其他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 华能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 2021年10月31日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2)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 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投标。
(4)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多个同时具有有效授权的代理商参加同品牌同一型号设备投标的,所有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