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江都3×30MW级分布式能源工程蒸汽轮机发电机组、余热锅炉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 一、招标条件 扬州江都3×30MW级分布式能源工程蒸汽轮发电机组、余热锅炉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资本金和项目融资;招标人为江苏扬州中燃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3×3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6.投标人从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必须具有不少于2台15MW及以上等级抽凝式蒸汽轮发电机组和2台4MW及以上等级背压式蒸汽轮发电机组的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7.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2018年至2020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的投标人; 8.投标人注册资本金要求不低于40000万元;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余热锅炉】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具有有效的A1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6.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7.投标人从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具有不少于3台与30MW级及以上等级燃气轮机发电项目配套的余热锅炉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8.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2018年至2020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的投标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7-13 10:08到2021-07-20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7-13 10:08到2021-07-20 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