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2022年光伏固定钢支架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相关项目2021-2022年光伏固定钢支架框架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7GW,预估总重量24万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个标段,具体为:
注意:1.本次为框架招标,在此期间,中标人取得2021-2022年光伏固定钢支架框架采购入围(含备选)供应商资格。 2. 2021-2022年光伏固定钢支架框架采购规模设置为7GW。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项目落地后为准。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影响,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最终采购量和规格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3.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本批次项目招标文件质疑的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除上述时间外不再接受任何质疑。 4.交货期:具体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地点:各光伏项目现场指定的存放点;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近两年内(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应具有总容量不少于300MW(单个项目容量不低于50MW)的光伏项目固定钢支架合同业绩。投标文件应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的合同扫描件. 7.投标人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 8.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东部区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近两年内(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应具有总容量不少于300MW(单个项目容量不低于50MW)的光伏项目固定钢支架合同业绩。投标文件应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的合同扫描件. 7.投标人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 8.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三:中西部区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近两年内(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应具有总容量不少于300MW(单个项目容量不低于50MW)的光伏项目固定钢支架合同业绩。投标文件应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的合同扫描件. 7.投标人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 8.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四:南部区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近两年内(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应具有总容量不少于300MW(单个项目容量不低于50MW)的光伏项目固定钢支架合同业绩。投标文件应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的合同扫描件. 7.投标人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 8.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7-13 16:00到2021-07-2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7-13 16:00到2021-07-23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