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平台数据服务相关技术研究项目 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简介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简称“五凌电力”)成立于 1995 年,本部设在湖南省长沙市,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湘二级单位,是湖南省最大的清洁能源开发经营企业。五凌电力聚焦集团公司“2035 一流战略”和公司“优化发展水电,积极发展新能源,引领发展新业态,做强电站服务业,2030 年再翻番, 建设一流清洁能源智慧企业”战略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 坚持走出去发展,力争到 2030 年装机规模达到 2000 万千瓦,装机规模和利润再翻番,为集团公司建设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企业贡献五凌力量。
2.1.2 工业大数据平台现状
五凌电力 2018 年起开展大数据应用研究,基于集团统一云边协同总体框架, 按照集团云边协同工业大数据平台建设规划,于 2019 年 6 月在五凌本部信息安全管理三区基于华为 FusionInsight HD 大数据集群基础套件构建了较为完整的五凌工业大数据平台(即国家电投集团水电产业云平台,简称“集团水电云平
台”),具备多源异构数据采集、混合分布式数据存储、通用数据计算、算子算法模型构建、系统通用管理等功能。平台汇集了五凌集控综合自动化系统
(集控系统、水情测报系统、水调系统、电能采集系统)、ERP 系统及部分水电厂侧在线监测、调速器、励磁等系统数据。支撑了五凌水电智能远程运维及大数据审计等系统的开发上线。2020 年基本实现了与集团总云平台数据与管理的跨域协同。
2.1.3 项目需求
目前五凌工业大数据平台具备了较为完善的数据采集、存储、计算等功能,
但仍缺乏数据资产管理、指标数据、CIM 建模管理等数据管理功能组件或工具; 同时部署了 12 个水电边平台,主要汇聚厂站侧机组振摆在线监测、主变油色谱在线监测、发电机局放在线监测系统、调速器及励磁系统数据。本项目将以现 有大数据平台为基础,进一步深化开展工业大数据平台数据服务相关技术研究, 研发可独立运行并符合水电行业特性的数据资产目录、指标数据管理、CIM 建模管理、数据分析及算法知识产权保护等功能模块组件或工具,编制形成《集 团公司水电公共信息模型(CIM)技术标准》;开展水电边平台建设模式研究, 进一步深化研究水电厂站边平台功能,编制形成《集团云边协同工业大数据平 台水电产业边平台建设标准》、《集团水电厂数据采集技术标准》,提供可在 集团水电产业范围内可复制、可推广一体化边平台解决方案,切实提升大数据 平台的适用范围与支撑能力,促进集团水电产业整体数据标准化管理水平,强 力支撑“国家电投云边协同大数据生态合作社区”良性发展。
2.2 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范围为五凌电力水电工业大数据平台数据服务相关技术研究,主要包含工业大数据平台数据服务功能组件或工具研发、算法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研究、边平台建设模式研究等内容。
2.3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1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 2000 万以上。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资质。
3.2.2 投标人应通过 ISO9000 标准认证。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近 3 年至少有 1 个基于华为 FusionInsight HD 等 hadoop 框架下大数据基础平台开发的数据中台或工业大数据平台案例。
3.3.2 投标人近 3 年内具有不少于 1 个发电行业的数据管理等相关功能开发及数据治理实施业绩(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5 项目经理
3.5.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 应有 5 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历,近 3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项目(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6 主要技术人员
3.6.1 驻场技术负责人员不少于 2 人,可兼任项目经理。其中一人须为数据架构师,具备 3 年及以上数据治理经验;一人须为平台架构师,具备 3 年及以上大数据平台架构设计经验。
3.6.2 除技术负责人外,其它驻场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 4 人,其中专职数据治理人员不少于 2 人,并至少有 1 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经验。其它不驻场技术人员按照招标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配置。
3.7 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设计、研发质量。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 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 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7 月 13 日至 2021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