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张家口沽源县西辛营乡东辛营村附近 。
建设规模:2×600Nm3/h 中压水电解制氢设备、储氢及充氢设备。
建设工期:6个月。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
沽源风电制氢综合利用示范项工程制氢站二期工程-储氢及充氢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运输及储存、安装指导、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2.4 交货地点
本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
2.5 交货期
2021年8月15日,完成交货,招标人保留合理调整交货期的权利,具体交货时间和批次以招标人传真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人纳税资格的独立法人,具有投标型号产品设计、生产、检验能力的企业方可参加投标。
3.2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具有1个500Nm3/h及以上大型制氢或储氢站供货业绩(业绩以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材料)的单位方可参加投标。
3.3投标人需提供国家认可的试验室颁发的同类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的主要参数应不低于本次招标的设备参数要求,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
3.6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情况,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因诉讼(或仲裁)或因行业不良行为而导致停产整改或重大质量事故等,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3.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本标段的潜在投标人,请在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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