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鸳鸯湖一期供热管网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404303, 项目单位为:宁夏电力鸳鸯湖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鸳鸯湖电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西距银川市约60km ;北距银青高速公路约5.0km,东临鸳冯公路。本项目蒸汽设计参数:T=200℃,P=1.0MPa。根据园区企业用汽需求,项目建成后,最大可为蒸汽管网提供生产用蒸汽334t/h。主管线长度约为4.5km,最大管径DN600,最小管径DN100;路径由电厂围墙外100m主管线(DN600)沿启天路向西敷设,沿启康路向南敷设(DN450),过苏融达后缩口(DN300),最终接至中试基地;至启康路向北敷设,最终接至泰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在泰胜接口处预留DN600管道分支接头,作为ABC区的应急备用汽源,新建管道总长度约4.5km(所留接口至各企业墙外1M处),其中包含过路桥架9处(每处路宽约25M),过园区企业厂门地埋6处(每处门宽约40M);建成后可满足园区D区已入驻企业近期低压蒸汽生产用汽需求。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为鸳鸯湖公司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D区用汽企业提供工业蒸汽供热管网工程建设。承包人工作内容包括地勘、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实验、检验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资料。
2.2其他:2.2.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8月13日,计划完成日期:2021年09月13日)。
2.2.2项目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D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成员单位均)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具有并提供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供汽管网建设工程(以下任一类型均可:设计、施工、EPC)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发票或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两家、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在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及成员单位责任义务。上述“投标人”指单独投标的单位或联合体投标人。对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除另有说明外,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分工,联合体中的任一成员单位具备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09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14 17: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