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浙江杭州
1. 招标条件
本海上风电安全管理系统采购信息化服务类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杭州湾嘉兴市海域,场区中心点距离海岸约17km,水深10m左右,场址东西向宽约12km,南北向最长约12km,总规划面积约125km2。风电场地理位置图见图1.1-1。本期风电场装机容量暂按300MW设计,场址主要利用规划场址东部区域,该区域南北长约10.4km,东西宽约5.2km,总面积约47.5km2。根据海上风电场设计寿命,海域使用期限为25年
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工程初期规划容量为67台6MW风机,共计容量402MW。为减小风电场建设对钱塘江涌潮潮高的影响,目前阶段装机容量300MW,拟安装50台单机容量为6.0MW风电机组,本工程由多回风电机组的海底电缆进线汇流至海上升压站中压柜,汇集后由两台220/35kV升压变压器升压后经两回220kV电压等级线路接入陆上集控中心,汇流后最终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系统变电站。本工程暂无远期扩建规划。
海风运维管理系统整体系统目前已进入上线测试试运行阶段,本次招标项目内容,需在海风运维管理系统中进行第三方软件系统数据集成,可视化界面设计开发,利用先进的WEBGL3D引擎技术,设计开发三维可视化海上风电场、海上升压站平台、陆上计量站等集成到海风运维管理系统中及浙江清洁能源分公司智控中心Ⅲ、Ⅳ区数据可视化展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海上风电安全管理系统采购信息化服务类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2017 年1月(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今至少1项新能源风电集控业绩或设备采购工程安装系统集成服务业绩或海陆通讯系统集成服项目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首尾页、服务内容页、签字页及盖章页)。
3.2.3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