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综合能源远程生产监管及指挥系统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搭建大数据平台基础架构,为区域公司能源一体化“应急指挥中心”提供技术支撑和数据支撑。建设的融合大数据平台应能满足区域公司5年内的清洁能源的数据接入需求,既能满足对生产实时数据的高性能处理需求,也能满足不同类型业务异构多态数据接入的需求,同时可随着数据量的增加和大数据应用要求的提高,通过增加服务器节点的方式实现平台的扩充,从而满足业务持续性发展的要求。 实现陆上风电、光伏电站、火电站、燃机电厂运行数据的接入,开展示范性应用。同时具备开展各类管理提升应用和创新应用开发的条件。
建设地点:南京
技术规格要求:搭建大数据平台基础架构,既能满足对生产实时数据的高性能处理需求,也能满足不同类型业务异构多态数据接入的需求,同时可随着数据量的增加和大数据应用要求的提高,通过增加服务器节点的方式实现平台的扩充,从而满足业务持续性发展的要求。
实现陆上风电、光伏电站、火电站、燃机电厂运行数据的接入,开展示范性应用。同时具备开展各类管理提升应用和创新应用开发的条件。数据平台基础框架建设、基于三维GIS的一体化数据可视分析软件等开发工作。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个月内完成所有服务和验收工作。
规模:综合能源远程生产监管及指挥系统平台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综合能源远程生产监管及指挥系统平台建设项目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软件企业证书。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业绩、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类似的业绩不少于5项,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3.2.5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8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7月15日17时00分止。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费: 标书金额: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