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公寓家具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公寓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2 规模:88套职工公寓建筑面积共12720㎡。
2.3 建设工期:计划2021年8月底投入使用。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职工公寓配套家具,详见技术规格书。
2.6 交货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7 交货期:2021年8月25日前完成所有家具到货安装。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8年07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合同金额大于200万元的家具供货业绩3个或近两年(2019年、2020年)销售额累计达到5000万元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文本彩色扫描件(须含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产品名称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50%及以上的发票彩色扫描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稳定的生产能力,具有足够的、稳定的人员承担本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制造安装人员(不低于20人)2021年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