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本湖北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三期封闭煤场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北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三期封闭煤场改造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
2.2 规模:新建3座封闭煤场。一二期新建封闭煤场区域为172m*290m,三期煤场新建2座封闭煤场,113m*297.6m,113m*240.4m。
3 建设工期:预计30个月,监理人数配置按项目施工管理实际需要配备,工程施工高峰期间(不少于18个月)人员配备需满足监理工作要求,不少于8人,其他时间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
2.4 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干煤棚及挡风抑尘墙等设施拆除、土建、安装、调试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5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或电力行业优良标准。
2.6 招标范围: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阳逻电厂)一二三期封闭煤场改造工程的全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含一二三期煤场建筑工程、上部钢结构、消防系统、雨水及污水系统、斗轮机无人值守、工程项目内其他工程等)。从施工准备、干煤棚及挡风抑尘墙等设施拆除、土建、安装、调试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等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土建施工、设备到货验收、安装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本次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委托人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环保、消防等专项验收)等相关工作。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过2项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施工监理或1项跨度在120米及以上钢结构工程施工监理或1项3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封闭煤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
3.2.4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服务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应在60岁以下,同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从事项目总监工作五年以上,须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
3.2.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3.2.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
3.2.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