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神铁路运输服务公司汽车维修框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神铁路运输服务公司汽车维修框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输服务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输服务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为运输服务分公司货车类和小型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位于巴彦淖尔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车型及数量:1台四驱依维柯货车,2台宇通工程车,1台五十铃中型货车,1台丰田400,1台红旗HS7,1台长城皮卡,1台GL8商务车,9台尼桑皮卡车,1台金杯面包车,1台五十铃箱式货车,2台三菱V73,4台猎豹,4台吉普大指挥官,2台江铃皮卡,4台东风神狐污水车共计35台汽车的维修服务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一级维护、车辆小修、保养、维护救援、车内装饰改造工作和检测服务,事故车辆维修。
2.2其他:(1)本项目为最长期限和最高金额的固定单价项目,即合同期限与合同总额孰先到达时合同终止,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服务时间:19个月,预估2021年8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合同一年一签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备案证(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汽车维修保养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用户证明及增值税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对应的付款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一张,须包含项目名称、付款方、收款方;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履约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13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