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发电项目风资源评估报告编制【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煤业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发电项目风资源评估报告编制【重新招标】
1.2项目地址:甘肃省平凉市
1.3项目概况:华亭市策底镇、河西乡、山寨乡,崇信县黄寨镇,庄浪县郑河乡风资源数据收集、评估报告编制和审查等;根据已有数据和甘肃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要求,需同步建设高度不低于120米的测风设施。报价包括评估报告编制和审查,测风设施的供应、施工、安装、二次搬运、土地租赁、地方关系协调、测风设施及仪器安装及调试、运行维护、数据管理、地貌恢复补偿、施工用电用水、手机卡及2年数据通讯费用等的所有费用,但不仅限于此。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6工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测风方案设计,30天内完成测风设施的供应、安装、调试达到正式测风工作投运条件,分别提供半年、全年测风数据报告。
二、招标范围
序号 |
内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20米测风塔(包含施工、安装、设备供应、二次搬运、土地租赁、地方关系协调、测风塔及仪器安装及调试、运行维护、数据管理、地貌恢复补偿、施工用电用水、存储卡及2年数据通讯费用等) |
座 |
6 |
华亭市策底镇、河西乡、山寨乡各一处,崇信县黄寨镇一处,庄浪县郑河乡两处,共六个检测点 |
2 |
风资源评估报告编制和审查 |
套 |
6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1例担任类似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3座120米及以上高度测风设备安装合同业绩或3个风电场资源评估报告编制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项目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4其他要求:不允许挂靠单位或租借资质、资格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不存在挂靠或租借资质、资格证书承诺;需提供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7月05日09时00分至2021年07月10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