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压诱导除尘系统(含安装)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负压诱导除尘系统(含安装)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物资供应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序号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负压诱导除尘系统 |
套 |
8 |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货物全部进场交验完毕后,供方出具合同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且(需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质保期满,产品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价的10%。
支付形式:以承兑汇票或现金支付合同价款。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喷雾降尘装置相关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矿用湿式除尘风机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防爆合格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合同签订时间在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已完成的负压诱导除尘系统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型号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供货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13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