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11号炉空预器改造设备采购及更换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西留路 5 号太原第二热电厂
1.2 建设规模:11 号炉 2 台空预器改造
2.3 建设工期:11 号大修工期 2021 年 9 月 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55 日历
天,空预器改造工期 2021 年 9 月 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0 日,35 日历天(包含预热器冷却时间)
2.4 设备名称:11 号炉空气预热器
2.6 数量: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7 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8 交货地点: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厂内
2.9 交货期:改造所需备件应比停炉日期(2021 年 9 月 5 日)提前 10 天送货到厂
2.10 投标人及施工分包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以后,应仔细阅读下表所列资质条件审查要求并于工程开工前提前到厂审核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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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项目\内容 |
审查标准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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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工程合同 |
1.承包方持《发包工程合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 份。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含:合同封皮(含合同编号)、项目内容、工作范围、工作区域、合同期限、现场负责人、安全条款、签字盖章等相关内容。 2.承包方依法分包业务的,需提供完整的分包合同复印件 1 份。 |
2 |
技术协议 |
承包方持《技术协议》原件,提交复印件 1 份,复印件至少应包含:涉及资质要求、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安全设施用具配置、应急组织及应急物资配置、工作内容、工作区域等相关内容。 |
3 |
安全协议 |
1.提交《安全协议》原件 1 份:根据发包工程合同等资料,规范、完整填写合同编号、工程项目、工作地点等内容;签字人须经明确授权,签字盖章完整清晰; 签订日期应不早于主合同签订日期,不晚于开工日期。 2.承包方依法分包业务的,需提供承包方与分包方签订的《安全协议》复印件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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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工程安全管理交底承诺书 |
1.《发包工程安全管理承诺书》一式三份,内容填写要完整规范,承包方盖公章。 2.在开工前由发包工程管理单位、安监部组织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管理人员等进行交底;参与交底人员全部签字并盖章后由发包工程管理单位、安监部、承包方各执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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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1.承包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1 份。要求:未超出营业期限; 经营范围应涵盖所承包工程的工作内容。 2.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应无非正常状态(扫描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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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1.承包方应提供投标文件、承包合同及技术协议等文书中承诺或约定的安全施工资质证书等资料供发包方审核。 2. 经官方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应合格有效。 3.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1份。 |
7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施工企业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 份。 |
8 |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 |
承包方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复印件 1 份;无《法人代表资格证书》的,由承包单位出具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提供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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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
1. 《授权委托书》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单位公章; 至少应对项目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在承包项目中各自的权限进行明确授权委托。 2.如项目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不是同一个人,需分别委托授权。 3.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 1 份。 4.变更项目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的,承包方须书面申请,经发包方管理单位、安监部门同意后,承包方重新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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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报告 |
《开工报告》内容应填写完整,并逐级履行审批手续。提供复印件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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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简历 |
承包方提供近 3 年同类承包项目的施工简历,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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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证明 |
1.承包方近 3 年安全施工证明,提供原件。要求:由属地区(县) 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住建部门、能监办等政府监管部门出具。2.承包方自行出具的加盖承包方公章;其承揽业务单位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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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项目\内容 |
审查标准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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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的须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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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措两案” |
即:安全、组织、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1. 须充分结合所承包项目作业特点、作业性质、作业风险,简明、有效、可操作,禁止照搬照抄、长篇大论、华而不实、脱离实际。 2. 承包方(编制单位)初审后,报发包方进行分项审核,定稿后逐级审批。 3. 10 米以上以及特殊脚手架搭拆、起重作业(如吊车、塔吊等)等特殊作业需制定专项“三措两案”。 4. 开工前应组织作业人员学习“三措两案”并在最后一页空白处签名;新增人员作业前应学习“三措两案”,备案学习签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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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工程安全审查表 |
1. 承包方完整填写《发包工程安全审查表》, 提交发包方审查。 2.承包方应提供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械明细台账,并对工器具及设施、用品编号记录。3.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承包方应提供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提供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械: (1)提供电动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绝缘用具、漏电保护器及气焊气割所用气瓶压力表等检验报告复印件;(2)提供安全帽、安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有效期限、许可证号、安标证号等信息; (3)提供汽车吊、履带吊、塔吊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检验合格报告等资料,复印件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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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人员身份证信息 |
1.提供全体人员近期 1 寸免冠照 1 张、身份证复印件各 1 份, 要求:(1)按人分别复印;(2)按身份证原件的规格尺寸复印,不放大或缩小;(3)纸张纵向,身份证正、反面上下排列复印; (4)复印件横平竖直,大致居中。(5)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上角粘贴照片。 2.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持身份证原件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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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保险 |
1.承包方须为全体人员办理保险并及时缴付保险费。提供完整的保险合同、保险单、保险缴费凭据复印件 1 份,持原件核对。2.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的投保人应为承包单位。 3. 工伤保险:按月提供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 4.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雇主责任险:(1)身故保险金额:每人不低于 90 万元;(2)工种或险种应与所承包现场性质风险相符;(3)及时续保并缴费,确保所有人员不脱保。 5.集团公司系统内正式员工的工伤保险证明可以由承包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出具;系统内单位另行聘用系统外人员的,需提供聘用人员的保险合同、保险单等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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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报告 |
1.承包方应提供项目全体人员近 12 个月之内的体检健康报告 及体检缴费凭证复印件。 2.体检医院应有《医疗机构执业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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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项目\内容 |
审查标准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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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证》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等级证书。高处作业、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人员,应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院体检健康报告。 3.体检报告至少包含视力、听力、心电图、血压等检查项。 4. 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所承包工程的职业禁忌症;高处作业人员至少每年体检一次,至少包含血压、脉搏、心电图;承包方每周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血压测量,血压偏高者(收缩压≥140 毫米汞柱,舒张压≥90 毫米汞柱),禁止其从事高处作业。 5. 体检报告应完整填写人员性别、年龄(周岁)、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填承包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并有照片; 心电图表单上应有体检人员姓名、性别、医院名称(或医院盖章)、检查医生姓名等信息。 【体检合格要求】:(1)视力不低于 0.7(含矫正视力);(2)心电图应有正常、大致正常等结论;( 3)血压:收缩压< 140mmHg、舒张压<90 mmHg;(4)应有健康、正常或无异常等明确的体检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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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及《花名册》 |
1.人员年龄:(1)不得使用童工(小于 16 周岁);(2)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管理、技术性工种年龄不得超过 60 周岁;(3)其他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 周岁;(4)高处作业:男性小于 55 周岁、女性小于 45 周岁。 2.工程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份应符合投标承诺,应提供个人相应证书复印件等见证性材料。 3.资格证书要求:(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提供《特种作业操作》复印件 1 份,持原件核对;(2)安全管理人员应有应急管理部门、住建部门、能源监管部门考核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 1 份;持原件核对;(3)从事起吊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提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 1 份;持原件核对;(4)从事登高架设作业或高处安装、维护(包括粉刷外墙)、拆除作业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应急管理部颁发的高处作业操作证, 方可上岗。提供高处作业操作复印件 1 份,持原件核对。(5) 资格证书应为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住建部门等政府监管部门考核颁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颁发的各类证书不能作为特种作业资质证书。 4.安全管理人员配置:(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项目部员工总数的 2%;(2)10 人以上、不足 50 人的项目部至少配备 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具备(电力、化工、煤矿)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生产相关工作 2 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4)10人及以下的外委工程项目部,可设 1 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5.《人员花名册》:按发包方提供的模板及要求完整、规范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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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与项目人员劳动关系证明 |
1.承包方需提供其与本项目所有员工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各 1 份。 2.承包方如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 式,需提供其与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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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项目\内容 |
审查标准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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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1 份;劳务派遣公司与员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各 1 份。 3.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正式员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可以由承包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出具;系统内单位另行聘用系统外人员的,需提供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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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
1.承包方所有人员都必须参加发包方组织的厂部(由安监部代表)、发包工程管理部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 2.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要求:(1)培训人员应规范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与考试卷留存备查;(2)逐一核对参加培训考试人员身份,严禁代签名及代考行为;(3)培训内容包括《安规》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救援、安全设施、治安消防、职业卫生、事故案例、劳动防护、“三措两案”等知识;(4)结合实际工作和不同工种开展教育培训,针对不同工种选用或编制不同试卷;(5)判卷要逐题阅评,避免错判、漏判;(6)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厂级试卷安全监察部留存,车间、班组级试卷留存本单位 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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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
1.发包工程管理单位组织承包方全体人员开展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根据管理及技术、普通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等分别进行针对性交底。严禁代签名。 2. 签名后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单报送安全监察部留存。原件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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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票”工作负责人资格审核批准 |
1.由车间、班组组织承包单位进行“两票”工作负责人资格考试,合格后填写《外包项目人员担任工作票负责人资格审核表》,逐级审核批准。 2.审批后由安全监察部联系信息通讯中心将工作负责人资格录入“两票”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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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管理要求 |
1.安全监察部审核开工手续资料全部合格后填制《外包工程人员准入审批单》,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交由承包单位用于到武保消防部办理人员准入证。 2.准入证上应有本人近期 1 寸免冠照片、姓名、工种(或岗位)、安全帽编号、项目名称、承包单位名称、发包管理单位名称、准入区域、准入期限等信息。 3.承包方人员只能在准入证标注的准入区域作业,不得擅自进入非准入区域。 4.准入证有效期届满如需继续工作, 须及时办理准入续期审核,不得持过期准入证进入生产区域。5.如有离场人员,承包方负责人须及时报安全监察部办理离场登记,并交回准入证。 6.禁止使用他人准入证进入生产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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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规范编号及使用要求 |
1. 安全帽应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禁用无合格证、未标注出厂日期及有效期限、有缺陷的安全帽。 2. 编号要求:(1)编号位置:安全帽正后方中部;油漆喷涂或用不干胶纸粘贴;编号规则:4 个大写拼音字母+3 位阿拉伯数字,字母为承包单位汉语拼音简称,数字为人员编号。现场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编号为 001;(2)工种或岗位:在安全帽右侧中部用汉字标注;(3)颜色:黄色、白色安全帽编号用蓝字,红色、蓝色安全帽编号用白字。(4)字体:黑体 90 号字。 3. 长期外委人员安全帽须粘贴二维码,二维码粘贴于安全帽编编号正下方或正上方。 4. 变更安全帽使用人员须履行审批手续,报安全监察部备案, 并到武保消防部变更准入证。 5. 安全帽管理实现“一人一帽一码一号”,在生产区域禁止佩戴无编号安全帽或他人安全帽。 |
备注:1.需要承包方提供的复印件,统一用 A4 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2.承包方人员个人资料做到一人一档,并建立电子台账。 3.承包方现场作业人员应熟知本项目业主带班人姓名、电话及其所在部门、岗位。在重大作业(操作)、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夜间和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加班时需汇报和联系业主带班人。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1.1 资质要求:
2.1.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1.2 本项目施工允许分包,施工单位应具有并提供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类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 业绩要求:
2.1.2.1 投标人近 3 年具有 1 个及以上空预器或空预器蓄热元件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或证明。
2.1.2.2 施工单位近 3 年具有 1 个及以上空预器安装或改造或空预器蓄热元件更换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或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 被列入集团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3.4.2 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
3.4.3 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4.4 被 法 院 列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3.4.5 在信用中国官网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4.6 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3.4.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8 财 务 账 户 以 及 主 要 资 产 被 冻 结 、 查 封 的
3.4.9 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的;
3.4.10 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且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总额的( 查询网址:当地企业信息网);
3.4.11 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3.4.12 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4.13 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7 月2 日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