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西藏山南市加查县
本藏木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藏木水电站为雅鲁藏布江中游干流规划开发的第一座水电站,电站坝址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加查县城上游17km,雅鲁藏布江中游桑日至加查峡谷段出口处,工程占地和水库淹没涉及加查和桑日两县。电站距拉萨直线距离140km,处于西藏中部电网的中心位置。电站开发任务为发电。
2.2 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招标项目工作范围为YJZM水电站工程直接影响区及间接影响区,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梳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审批文件、验收调查文件及审批文件、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等,了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有关要求。
(2)调查工程及运行情况、环境概况,调查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态影响及生态效益。
(3)确定后评价时间及范围、原则及方法、内容和重点、工作等级等,编制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4)根据实施方案,结合项目的特点,充分利用收集的资料、初步现场踏勘情况,开展详细的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并核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运行情况等。
(5)评价建设项目运行期的长期性、累积性、区域性环境影响及环境变化趋势,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效果、实际环境影响,重点识别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审批文件、验收调查文件及审批文件要求等方面的环境问题。对比分析实际环境影响与项目环评报告书的影响预测结果的差异,分析原因。针对后评价过程中识别的新的不利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6)编制ZM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报送原项目审批单位评审并完成公示和备案,以及配合完成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其他要求。
主要工作成果为:编制完成《YJZM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实施方案》、《YJZM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含中间成果和正式成果)。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其他条件: 无
3.2.4 业绩、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业绩要求:自2011年1 月1 日起承担过至少2项大中型水电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工作业绩(含环境影响后评价、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流域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等),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近10年内(2011年1月1日起)承担过大中型水电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工作(含环境影响后评价、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流域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等),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2.5本工程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5日9:00起至2021年7月10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