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投资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德岭山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德岭山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德岭山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境内,海流图镇东南方向约36km处。省道293km,县道826.302km,乡道253.92km,村道2654.075km。工程规划为无人值守风电场,装机容量为30MW,本期装机容量为30MW,为分散式风电项目,本期一次建成,风电场同步建设一座 35kV 开关站,通过 1 回 35kV 线路送出至金泉变电站 35kV 侧,线路长度约 24km。风力发电机组与箱式变电站间通过电缆连接,按风力发电机组布置及线路走向划分,风电场本期 30MW 共设 2 回 35kV 集电线路,35kV 集电线路采用“放射形”连接方式接入开关站 35kV 配电装置,每回 35kV 集电线路接 5 台风力发电机组。架空导线选用JL/G1A-150 钢芯铝绞线。
本期工程拟新建 35kV 开关站一座。根据《风电场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NB/T10101-2018),工程规模为小型。开关站内采用预制舱形式。根据《风电场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NB/T10101-2018),风电机组塔架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一级,风力发电机组基础的安全等级为一级;风电场开关站各建(构)筑物安全等级为二级。本工程进站道路先与站址南侧的新建检修道路连接,再由开闭站西侧的现有水泥路引接。风电场检修道路为风电场的永久道路,是风电场运行期间巡视与检修的通道,也是连接各风机机位与开闭站之间的纽带。本工程检修道路路面宽4m,路基4.5m。开闭站的总平面布置结合站区的总体规划及电气工艺要求进行布置。在满足自然条件和工程特点的前提下,考虑了安全、防火、卫生、运行检修、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各建筑物之间的联系等各方面因素。二次设备舱站、站用及接地变、电阻柜以及 35kV 预制舱均布置于站区北侧,且均采用预制舱形式。站区大门朝南,站前区大门入口处,站区全部硬化。站区围栏采用砖砌围栏,站区大门采用铁艺大门。
招标范围:
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德岭山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范围: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等;全部风机、塔筒和箱变吊安装以及吊装涉及的全部接卸货、保管、二次倒运、电气安装、配合调试消缺等;开闭站内全部建、构筑物和配套的附属工程以及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程等;35kV集电线路施工工程(包括电缆、光缆敷设及接线工程);道路工程(包括进场道路、场内道路、进站道路、站内道路);站内及全场接地工程及附属工程;施工期间的通水、通电、通信、通路以及场地平整施工(包括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生活水源保护及治理、水保、环保措施保障);工程完工后的植被恢复工程(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批复及验收相关要求)。
大件设备运输过程中涉及的跨越(穿越)、迁改线、拆迁、协调等,成品保护,征占地协调配合和施工协调及过程中的各类协调、验收(包含档案、消防、计量、安全设施、质监等竣工验收),并最终按照发包人要求交付并网发电的协调、验收工作。
(2)手续办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①投标人负责从施工期到项目投产运行的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迁改线、气象(防雷)、消防、安全、质量监督、并网等专项验收及手续办理(获取相关证件),以及因政府系统、电网系统政策要求所要缴纳的一切费用。并协助招标人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为招标人提供档案资料、数据等相关文件)。
②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服务,如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各级电网公司要求的检验检测、电力二次安防等保测评(开关站、升压站)、试验、并网试运行、消缺、验收。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档案资料验收的相关工作,以及与总承包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
③负责向当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起重设备安全备案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竣工图纸的编制,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负责整理移交业主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地方关系,保护、改善施工环境,缴纳各类抵押金和保险,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地方民事关系,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④按照内蒙古电网公司相关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启动协调工作及各项手续办理,完成项目电力质监站备案并及时组织协调各阶段的监检验收工作;配合接入发包方集控中心所需的调试、试运行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项目工期:暂定107 日历天。计划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1月15 日
本工程计划:
开工时间:2021年8月1日(暂定,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时间为准)
全部并网时间:2021年11月15日前。
(1)施工准备期:工程正式开工至主体工程基础施工前的工期。自发包人通知承包人进场之日算起10天内完成场地平整、进场道路、施工生产、生活设施等施工。
(2)工程施工期:从主体工程基础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的工期。
1、检修道路:正式开工之日起25天内完成;
2、风机基础:正式开工之日起50天内完成;
3、开关站土建及安装:正式开工之日起80内完成;
4、集电线路:正式开工之日起90天内完成;
5、风机吊装及风机调试:正式开工之日起80天内完成;
根据国家、内蒙古当地政府防疫管控制度和要求,投标单位需对项目所在地的管控要求进行调查,制定专门的“施工全过程防疫管控制度”,保障项目按照国家防疫要求持续稳定推进,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严格按照《风电场安全文明施工手册》要求开展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MW及以上风电场施工总承包的合同(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包含风机基础、风机吊装、升压站或开闭站建安、集电线路单位工程)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并提供竣工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和监理三方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土建或机电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30MW及以上风电场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需提供项目经理本人就职于投标单位近24个月的社保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07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