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康平公司1号汽轮机通流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004043,招标人为 康平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康平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号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包括增加3号高加外置式蒸汽冷却器)实行EPC总承包制,包括改造范围内所有设备的改造设计、制造、供货、试验、拆装、检修、包装和运输、现场施工、改造后启动调试工作以及改造后所需的技术服务等。投标人负责提出改造项目的成套方案,包括汽机、电气、控制及相关的辅助系统等相应的配套性改造方案,并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投标人对本项目全过程及改造后的总体性能指标负全部责任。计划工期:自2022年03月20日机组停机开始,项目总工期(机组停机至机组开机并网竣工)90天,具体改造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的交货及施工进度必须满足招标人的改造计划时间及改造工期要求。承包施工单位需要提前10天进入现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备制造企业,可不提供施工或设计资质证书。
(2)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甲级(火电专业)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投标人为设计单位须提供此项)。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02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09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