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区定连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区定连园区集中供热项目管道焊口无损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金崖镇至高新区定连园区。
2.2 规模: 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区定连园区集中供热项目自电厂至从热电厂至高新区的输热干线以及高新区内一级网,供热管道总长约2×25.0km(管径DN1000-DN150)。管线起点设热网首站1座,管道沿线设隔压泵站2座,换热站12座。管道以直埋敷设为主,局部位置采用架空敷设。
2.3 建设工期:
计划工期: 81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 8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1年 10月 20 日。
2.4招标范围: 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区定连园区集中供热项目管道焊口无损检测服务。射线检验焊口暂估10548道,超声检验焊口暂估3069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A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必须包括“使用Ⅱ类放射源和Ⅱ类射线装置”。
3.2.2 人员要求:检测方的射线检验人员至少3人具有国家或省级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的射线检验(RT)Ⅲ级人员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少于3项管道焊口无损检测业绩,单项业绩合同总额不低于200万元。
上述业绩应具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与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检测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内容不能准确反映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合同)。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7月1日9:00起至2021年7月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