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大连电厂中华路东段供热管线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辽宁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连电厂中华东路供热管线工程将华能大连两厂热网管路进行连接,实现两厂热源互为备用,进一步增加供热面积,确保供热安全性和可靠性。
2.1规模: 大连电厂新建中华路东段供热管线工程(南线),即从大连热电厂至中华路与光明路交界敷设路由长度2867米DN1200主管线,在大盐路预留DN1200接口,接近中华路附近再预留DN800接口后,缩径至DN900延伸62米后与原有的DN900的管线相连,同时建设DN1200及DN900阀门井各1座、放气井3座、新建DN1200计量井1座,改造DN900阀门井及DN900计量井各1座,供热管线均采用塑套钢聚氨酯保温管直埋型式。
2.2范围:本项目划分为 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配套热网-热电厂至大盐路段安装工程(Ⅰ标段)和 大连电厂中华路东段供热管线(南线)大盐路至中华路段安装工程(Ⅱ标段)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大连电厂中华路东段供热管线大盐路至中华路段安装工程(Ⅱ标段),招标范围为大盐路至中华路段,新建路由长度1874米的DN1200主管线、长度62米的DN900支线,同时建设DN1200及DN900阀门井各1座、放气井3座、改造DN900阀门井及DN900计量井各1座。本标段设定最高投标限价:4102万元。
2.3工期:2021年7月15日- 2021年9月30日(开工时间调整,竣工时间相应调整,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特种设备许可证(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2级或原压力管道GB2级(GB2(1)或GB2(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相关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DN1000及以上供热管网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对应业绩的业主单位供热规模需在500万平方米及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业绩的业主企业供热规模需在50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业主证明文件(包括业主联系人及办公电话))。
3.2.3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对2个标段同时投标。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集中踏勘,投标人现场踏勘时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且出具投标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出具现场踏勘证明。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1日9:00起至2021年7月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 标书金额: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