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补给水管线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4029,招标人为 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广东公司清远电厂拟建设4×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并留有2×1000MW机组扩建余地,本期新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安装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括厂外补给水泵房至厂内水务中心的补给水管线约8.1公里、阀门、阀门井、下穿国道顶管施工、下穿螺田河顶管施工及所有附属设施的施工,以及电气10kV供电电缆及电二光纤及热控光纤等的施工安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仍在有效期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仍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之一:
①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的主体工程(热力系统建筑安装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②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厂或9F及以上燃机发电厂补给水管线(钢管)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③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同类型工程(钢管直径不小于DN800且长度不低于2km的供水或排水管线工程,水管工作压力不低于0.5Mpa)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以下业绩要求之一:
①1个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的主体工程(热力系统建筑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
②1个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厂或9F及以上燃机发电厂补给水管线(钢管)施工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
③1个同类型工程(钢管直径不小于DN800且长度不低于2km的供水或排水管线工程,水管工作压力不低于0.5Mpa)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0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07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