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二单元厂用空压机净化干燥装置节能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4000,招标人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采购台山电厂二单元厂用空压机净化干燥装置共3套设备,包含安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代理商投标,还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份空压机净化干燥装置的供货合同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设备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07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