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块煤智能干选设备及工程招标公告
1.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点岱沟村
1.2 建设规模:1000 万吨/年井工煤矿
1.3 设备名称:选煤厂块煤智能干选设备及工程
1.5 数量:1 套
1.6 招标范围:从现有 203 原煤分级筛、204 手带式输送机改造开始至精煤进入现有 212 块煤皮带(含入料溜槽及缓冲托辊)、矸石进入矸石仓(含新建矸石仓)为止的干选系统。包括上述的各单位工程的的全部土建、机械设备、电气配电、照明、控制、保护、供风、采暖、 通风、除尘、给排水、消防、安全、卫生、防雷、起重、检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和培训等工作
1.7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点岱沟村龙王沟煤矿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 力。
2.1.1 资质要求:
2.1.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1.2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煤炭行业(选煤厂)专业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并且执行国 家及行业设计规范。
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应至少具有 1 项智能干选系统总承包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2.4.1 被列入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 单的);
2.4.2 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 黑 名 单 ” 或 安 全 生 产 不 良 记 录 “ 黑 名 单 ” 的;
2.4.3 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4.4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终 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 被撤销的;
2.4.5 在信用中国官网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4.6 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 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2.4.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4.8 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
2.4.9 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的(信息核 实网站见附件,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列举的网站及资质);
2.4.10 为 他 人 提 供 担 保 的 , 且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净 资 产 总 额 的 ( 查 询 网 址 : 当地企业信息网);
2.4.11 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不能 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2.4.12 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2.4.13 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2.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