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电力沧东电厂全厂照明设施维护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河北 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河北 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河北 沧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以东约100km的黄骅港港口码头南侧,北距天津市120km,西距黄骅市约55km。电厂装机容量2520MW,其中一期工程2×600MW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二期工程2×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一期工程1号机组、2号机组分别于2006年6月、12月投入商业运行,二期工程3号机组、4号机组分别于2009年3月、9月投入商业运行。一、二期工程汽机厂房主要安装的为金卤灯和普通荧光灯,锅炉厂房主要为金卤灯、高压钠灯及LED节能灯,脱硫、湿除、海淡等外围区域主要为高压钠灯、高压汞灯及LED节能灯,配电室主要安装的为普通荧光灯管和LED节能灯管,道路照明主要为太阳能灯具。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全厂生产、非生产区域(不包括烟囱航标灯、输煤系统单独外委区域及行政办公楼区域)、三期预留场地、警卫门岗等建构筑物室内外及设备照明设施、全厂道路、厂坪及绿化区域景观灯、全厂高杆灯、循环水排水口航标灯、办公及休息区域的照明设施(含声控、光控、时控、墙壁插座等)的日常巡检、维护及缺陷处理,进厂路及厂区范围内照明箱变的维护和管理,上述范围各类照明标志、标识的维护及管理,由于检修维护工作所使用的各类消耗性材料、各类灯具、开关、电缆、照明控制箱、电源插座及其他相关备件均包含在本合同委托范围之内。服务期限:2021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项火电机组的照明维护合同业绩,且至少已完成维护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6-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04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