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 2×66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
桩基工程施工 |
厂区内除环保岛范围以外的所有桩基工程,桩基形式为冲(钻)成孔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bout=""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34, 85, 136);">www.dlztb.com/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桩基工程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2项含地基处理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
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机组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工作单位、座机、手机等)。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合同主要信息、加盖用户公章的投运证明材料均为无效业绩证明文件。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员资质要求:①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桩基工程施工1个及以上的项目经理业绩。本工程项目经理不能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提供的业绩必须有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皮、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完工证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和有效的联系电话。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及以上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与投标人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人员招标后不得更换,如更换必须经业主书面同意。
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3.质量安全要求:投标人在2年内(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6-25 16:34到2021-07-0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6-25 16:34到2021-07-0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