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务国家煤炭应急储备点堆场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黄骅港务国家煤炭应急储备点堆场改造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包含新建一期堆场至储煤基地皮带机,新建堆场变电所及进出线,新建泵房及设备,新建一台堆取料机,储煤堆场改造及罩棚等相关内容。具体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2.1.2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80日历天内完成。
2.1.3项目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黄骅港。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运工程施工或港口装卸设备施工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工程已竣工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水运工程施工或港口装卸设备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6-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02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