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煤智能巡检系统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输煤智能巡检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北港工业区
2.2建设规模:2×350MW 供热机组输煤系统
2.3 建设工期:2021 年 08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2.4设备名称:输煤智能巡检系统
2.6 数量:
主要包括:机器人巡检系统(包含相关配件及相关配套附件) 5 套、综合智能化机器人巡检监控平台(包含服务器及相关配套附件)1 套、固定式智能巡检系统(包含粉尘浓度测量仪及相关配套附件)5 套、轨道平台(包含轨道、支架、吊杆及其配件)5 套。
2.7技术规格:
输煤廊道巡检系统应包含监控平台、通讯系统、控制系统、检测系统、巡检机器人本体、充电系统、轨道系统等,其中:
轨道系统:包含轨道吊杆、支架等组件、轨道本体、充电站等部分,满足巡检机器人挂载运行要求。
供电系统:巡检机器人采用充电站方式自动为机器人电池进行充电,当巡检机器人电量
低于预设值时,可自动返回充电位置进行安全充电。
通信系统:分为无线通信网络和有线通信网络两部分,机器人在输煤廊道巡检现场与通信基站通过无线网络进行数据交互,通信基站与后台管理系统之间由有线网路连接。同时巡检机器人具备 5G 移动网络接入能力,可通过 5G 移动网络对该系统进行控制巡检。
轨道式巡检机器人:机器人本体具有高可靠的运动机构,并通过自身搭载的高清摄像头、红外热成像仪、多功能环境监测仪、定位系统等设备进行巡检数据的采集。
固定式智能巡检系统:安装在短距离皮带或重点监控的机头、破碎机处,对区域的设备设施进行监视巡检,通过云台装置可以实现固定点 360°范围的有效监控。
智能监测系统平台:由后台服务器、显示器、交换机等硬件及后台软件构成,是整个巡检系统的调度、数据接收、处理和展示中心。
2.8交货地点:辽宁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9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2.10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业绩要求:应提供近 5 年 2 项及以上智能巡检系统有效业绩证明材料,近 5 年是
指 2016 年 06 月至 2021 年 06 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 3.1.1 至 3.1.2 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招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被列入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3.4.2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 戒 “ 黑 名 单 ” 或 安 全 生 产 不 良 记 录 “ 黑 名 单 ” 的 ;
3.4.3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4.4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3.4.5在信用中国官网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4.6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3.4.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8财 务 账 户 以 及 主 要 资 产 被 冻 结 、 查 封 的
3.4.9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的;
3.4.10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且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总额的( 查询网址:当地企业信息网);
3.4.11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3.4.12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4.13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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