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福州电厂供热制水增加二级反渗透及浓水反渗透系统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为EPC工程建设模式,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所涉及到的除明确由招标人负责外的所有工作,报价人负责根据现场条件进行设计、供货、施工、安装、管理、调试、试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本期工程核心工艺要求:新增4套二级反渗透,单套进水量Q=218m3/h,回收率90%;新增3套浓水反渗透,单套进水量Q=110m3/h,回收率65%。
项目工期如下:
序号 |
工期 |
内容 |
1 |
2021年08月31日前 |
勘察设计并通过审查 |
2 |
2021年09月20日前 |
项目负责人、施工机械和施工材料到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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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1年09月30日前 |
施工人员到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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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1年10月10日前 |
临时项目部成立,人员安全教育完成,具备现场工作条件 |
5 |
2022年12月15日前 |
项目所需设备到厂(含膜、仪表、控制柜等) |
6 |
2021年12月31日前 |
现场施工完成,具备设备安装条件 |
7 |
2021年02月29日前 |
设备安装完成,具备调试条件 |
8 |
2022年3月20日前 |
完成调试验收 |
9 |
2022年03月31日前 |
培训,材料归档,系统移交 |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火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类)。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单机300MW及以上火电厂的膜法制取除盐水系统EPC总承包(处理量≥200m3/h)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6-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6-29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