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本项目乌弄龙•里底电站业主管理营地宿舍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乌弄龙•里底电站业主管理营地宿舍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 工期:项目计划于2021年7月1日开工,2021年11月30日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 招标规模:对业主管理营地宿舍楼进行改造。1~5号宿舍楼每栋4层,每层10间房,共200间房。房间净高约2.8m,单间房间面积约27m2,1~5号宿舍楼总建筑面积为7320.20m2。招标范围为业主管理营地宿舍楼的改造施工,施工内容主要为业主管理营地1~5号宿舍楼200间房的修缮改造。
2.4 招标范围:乌弄龙·里底电站业主管理营地位于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巴迪乡,距维西县城公路里程约106km,距丽江公路里程约376km,维西县县城距昆明市公路里程约606km。营地宿舍楼2011年建成投入使用,1~5号宿舍楼每栋4层,每层10间房,共200间房,目前所有宿舍楼房间均有人员入住,本项目实施中应充分考虑人员临时安置以及房间内物品保护等因素。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乌弄龙•里底电站业主管理营地宿舍改造项目标段包1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承担过2个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2.3 主要人员资格能力要求:
(1)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2项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需提供职称证、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能反映业绩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在投标单位最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需提供职称证和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能反映业绩的证明材料。
(3)安全员:本项目须配置专职安全员,须取得有效的C类及以上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