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海南公司乐东电厂#1、#2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乐东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南公司乐东电厂#1、#2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乐东发电有限公司#1、#2汽轮机为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设计生产的CLN350-24.2/566/566型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两缸两排汽、单轴、凝汽式汽轮机,制造产品代号CH02,两台机分别于2015年7月、10月投产发电。发电机是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制造的QFSN-350-2型汽轮发电机组。设计制造时虽然运用了当时的行业的先进技术,但与目前先进的通流技术存在代差,机组效率相对落后。本工程计划采用先进的汽轮机通流热力设计和结构设计技术,对#1、#2机组汽轮机通流部分进行改造,同时进行配套附属设施的相应改造,以达到提高通流效率、降低机组发电煤耗率、提高全厂热效率的目的。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包含 乐东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项目全部工作内容。
2.2计划工期:2021年07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到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备注:
(1)若投标人为设备制造企业,可不设资质。
(2)若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3)若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甲级(火电专业)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同类型标的物(汽轮机通流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同类型(汽轮机通流改造)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同类型标的物(汽轮机通流改造)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同类型标的物(汽轮机通流改造)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6-22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6-2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