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正宁县境内
1. 招标条件
本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主井工业场地综合管网(第三期)及剩余配套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核桃峪矿井井田位于甘肃省正宁县西南部,行政区划属正宁县周家乡管辖,设计生产能力8.0Mt/a。核桃峪煤矿主井场区矿井水处理站已投入运行,原煤仓以东综合管网(第二期)已完成施工,为满足煤流系统生产要求,现需完成主井场区原煤仓以西管网、矿井水处理站至2#筛分楼用水及主井场区剩余配套工程。
2.2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主井工业场地综合管网(第三期)、主井场区剩余道路及硬化、围墙加高、雨水收集池及管沟施工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001) 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主井工业场地综合管网(第三期)及剩余配套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建安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3.2.3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须为投标单位)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五年(2016年5月1日至今)主持过同类项目的施工(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在本单位至少1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务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3.2.4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