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加热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3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庄河公司#1、2机组#3高压加热器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辽宁省大连东北部庄河市东南约18km的黑岛镇黄圈以南的海滨地带,厂址西北部为吴圈和王圈两个自然村。南濒黄海,西距大连市区约190km,东距丹东约160km,北距海城约125km。目前为2台超临界600MW机组配置,装机容量为2×600MW的国产超临界机组,三大主机均为哈电集团设备。
本项目包括1个包,招标范围为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3高压加热器,数量为2台套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技术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其他: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7 个月内完成一台设备供货,2022 年 5 月 1 日之前完成另一台设备供货。
交货地点:所有设备交货至庄河公司库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或其集团所属公司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1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A级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的高压加热器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6-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6-30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