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青岛热电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安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青岛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2.2 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2.3 招标规模: 青岛热电有限公司位于青岛董家口经济区港润大道16号,公司现有职工136 人,外包人员约160人,厂区面积34.39亩,办公区域约3000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公司厂区范围内的保安、门卫、巡逻、安全技术咨询服务、秩序维护、应急处置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2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3项安保服务业绩,且每项业绩的安保服务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21日9:00起至2021年6月28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