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期40天,预计开工日期为2022年1月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1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凝结器改造EPC。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台135MW等级(包括同等级容量)及以上火电机组凝汽器供货或改造业绩,其中至少1台为高背压供热改造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供货或改造范围、签字盖章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机组容量、高背压等)的资料,如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上述要求,作无效业绩处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凝汽器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工作范围和责任。
获取时间:2021年6月18日9:00起至2021年6月2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