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中心项目新风工程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广播中心项目新风工程
2.2项目地点:郑州市渠南路南,临湖路东,广电路西,传媒北路以北
2.3招标范围:
2.3.1分包方负责完成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新风工程:
1)风系统:各种通风设备的安装,以及风管、风阀、风口、消声器、保温、回风箱、静压箱、仪表等的安装。
2)电系统:强电单位进行配管接线,分包方配合强电施工单位对设备和系统的调试。
3)设备单机调试和系统调试:配合设备供应商完成设备单机调试,独立完成风平衡、水平衡调试,并提供调试报告。
4)本合同范围内的相关政府部门或其他部门的送检、报检、报验工作,取得合格证书并承担所有费用(不含风盘的节能检测费用)。
5)所有检测:包括按规范需要送检的材料、设备检测、各种压力试验以及质量监督部门在竣工前要求的系统检测等。
6)协助受委托管理方作好预埋、预留、设备基础和设备的二次搬运、就位、安装、调试等工作,因配合不利而导致设备安装和系统施工产生影响的后续工作和发生的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
2.3.2主体(水电安装)施工单位新风工程预埋部分的交接、验收工作由受委托管理方负责组织,分包方负责进行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2.3.3主要设备表:新风设备(详见第五章,附表中的设备采购由分包单位采购)。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此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安全管理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为本项目配备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来承建过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6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挂靠单位。一旦中标,合同的签订必须是企业法人或委托人签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6-18 09:00——2021-06-22 17:30(北京时间)。